国资委通报中央企业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组织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扎实推进高质量稳增长 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
发布时间:2022-04-18 信息来源: 国资委网站

4月16日,国资委召开视频会议,通报中央企业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形势、压实目标任务,对今年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代表国资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2022年度和2022—2024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郝鹏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两利四率”指标体系和“两增一控三提高”目标,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着力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稳增长,坚决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主任袁野通报了中央企业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国资委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资央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前谋划、快速行动,积极应对困难挑战,企业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实现了良好开局。一季度中央企业经济效益快速增长,实现营业收入9万亿元、利润总额6179亿元、净利润47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4%、14.6%、13.7%,上交税费7348亿元,同比增长20.9%,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改善,研发经费投入、年化全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整体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在实现稳健良好开局的同时,中央企业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能源电力稳定供应、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支援香港上海吉林等地抗击疫情等重大任务中彰显了央企担当、发挥了骨干作用,为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


会议强调,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和经济运行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明显增多的情况,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坚持目标不动摇,主动作为、应变克难,以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坚决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任务。要努力实现高质量稳增长,切实抓好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提升企业运营、资产、投资、控股上市公司等质量,提高精益化管理水平,保持现金流稳定安全,全面开展亏损子企业治理,积极落地一批“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深入研判行业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早采取措施,做好关键产品和原材料备品备件储备,推动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要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抓实抓细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依法合规经营,严控融资担保、金融衍生、PPP等业务风险,强化资产负债率红线约束;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要统筹抓好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强化科学精准防控,完善应急预案,抓细抓实防控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要积极促进经济循环,以稳链补链固链为牵引,保能源电力供应、初级产品安全、物流循环畅通,大力增强油气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获取能力,发挥航空运输、远洋海运、物流运输等企业基础性保障功能,加快打造畅通、安全、高效的物流运输通道,全力保障供应稳定。要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助企纾困等政策措施,强化基础支撑、需求牵引、资金支持,高质量提供煤电油气运等基础服务,继续落实好降房租等政策,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加大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合作力度,完善防拖欠长效机制,着力稳市场主体、帮中小企业,积极优化产业生态。


会议要求,要强化系统观念,扎实做好抓改革、促创新、强党建工作,知重负重、担当作为,集聚合力更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坚决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战,按照“锁定重点、狠抓收官”要求,对完成进度慢的改革任务重点盯、已经完成的改革任务“回头看”,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推动改革与发展高效联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要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四个面向”,加大企业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积极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持续巩固拓展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落实成果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在完成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任务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强巡视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现场签订责任书的部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各厅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各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职外部董事和部分兼职外部董事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