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院人防工程标识设置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验收
发布时间:2023-02-13 信息来源: 中国航天科工三院

2月10日,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赵绪选、二级巡视员李朝阳、工程处处长郑辉、副处长丁一等领导组成验收组对三院35所人防工程标识设置试点工作进行验收。三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崔玉平带队,院行政部、35所有关领导陪同。项目现场,验收组严格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标识设置标准》对标识牌的种类、尺寸、厚度、材质、字体、颜色等内容进行逐一验收。

验收会现场

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可视化工作是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人防工程的识别和了解重要的宣传手段。2021年底人防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人防工程标识设置试点的通知》(国机人防〔2021〕57号),三院35所作为首家人防工程标识设置试点单位承接了实施任务,并配合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标识设置标准》编制工作。在集团公司组织下,院、所两级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与设计单位共同推进《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标识设置标准》编制和标识牌实施工作。期间多次邀请人防办和国内人防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和召开评审会的方式提供技术支持,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2022年8月完成标准审查,2022年12月完成标识牌实施工作,圆满完成人防办任务。

赵绪选对三院多年来的人防管理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强调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国管系统人民防空标准体系建设,为人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希望将三院本次的样板工程推广至中央国家机关各个单位,全面落实人防工程标识牌管理工作。

崔玉平对人防办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三院将在国管局人防办、集团公司的指导下,对具备条件的人防空间逐步推动标识设置工作,努力形成全体职工认识人防、关注人防、支持人防的新局面,竭力为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撑起一把“防护伞”。